1547年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图·哈萨尔的第十四世孙奎蒙克哈斯塔喇率众避乱洮儿河、嫩江流域,占据了东起嫩江,西到辽河,北依大兴安岭,南临松花江畔的广阔的草原地区,由于这一部落原是成吉思汗的“怯薛军”,被誉为“科尔沁”(带箭囊的人),这一地区被称为“科尔沁草原”,游牧在这一地区的奎蒙克哈斯塔喇的部众被称为科尔沁蒙古人。
到十七世纪上半叶,游牧在洮儿河、嫩江流域的科尔沁蒙古部落已经非常强大了,她的一举一动都受到满清王朝、朱明王朝和偏安于察罕浩特的蒙古汗廷的瞩目,关系到力量的向背。因此,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二人靠着地域上的优势,先下手为强,极尽笼络之能事。同时,又对其有所防备,也担心科尔沁蒙古人倒向朱明王朝或者依附于林丹汗的蒙古汗廷。基于这种考量,清顺治五年(1648年)在蒙古地域实行盟旗制,把整个科尔沁蒙古人的游牧地进行分治,分成互不统属的若干部分,把满洲八旗制度的“变种”盟旗制度在科尔沁蒙古草原强力推开,已达到其“分而治之”的目的。
皇太极经过反复筹划,决定把科尔沁蒙古人按游牧的地域分为左右两翼,两翼大体上是以霍林河为界,霍林河以西为左翼,以东为右翼。皇太极还是不放心,因为左右两翼蒙古人同属“黄金家族”后裔,一旦识破朝廷的伎俩,就容易联合起来,与朝廷为敌,那麻烦可就大了。还要分得更小一些,使他们互不隶属,旗主要由朝廷册封,这样就难以形成有效的抗衡力量。基于此,满清朝廷按着“前中后”的空间排列,在左翼划出三个旗,右翼划出三个旗。这六个旗都由朝廷册封的旗主掌管,听命于满清朝廷。这六个旗的具体情况是:
科尔沁左翼三旗:一是科尔沁左翼前旗(宾图郡王旗),首任旗主是洪果尔(奎蒙克哈斯塔喇的曾孙子)。册封为札萨克多罗宾图郡王,世袭罔替。领地范围:今辽宁省的康平县、彰武县、法库县和内蒙古的库伦旗的一部分。从首任旗主洪果尔到末任旗主札萨克台吉乌宝共传十四世,统治该旗二百八十三年。1949年3月,该旗被撤销。
二是科尔沁左翼中旗,首任旗主是满珠习礼(奎蒙克塔斯哈喇曾孙莽古斯的第四个孙子)。册封为达尔罕巴图鲁亲王,世袭罔替。领地范围:今内蒙古的科尔沁左翼中旗、吉林省的长岭县、公主岭市、辽源市的一部分。从首任旗主满珠习礼到末任旗主那木济勒色楞共传十四世,统治该旗二百九十六年。
三是科尔沁左翼后旗(博王旗),首任旗主帐吉伦。册封为和硕郡王,世袭罔替。领地范围:今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吉林省的双辽市、辽宁省的康平县、彰武县、昌图县的一部分,内蒙古的库伦旗、奈曼旗、开鲁县等一部分。该旗建于清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从首任旗主帐吉伦到末任旗主阿勒坦鄂济尔共传十五世,统治该旗二百七十九年。
科尔沁右翼三旗:一是科尔沁右翼前旗,首任旗主布达齐(奎蒙克哈斯塔喇曾孙翁果岱之次子),册封为札萨克多罗札萨克图郡王,世袭罔替。领地范围:今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吉林省的通榆县、洮南市、洮北区的大部分。从首任旗主布达齐到末代旗主拉哈穆扎布共传十四世,统治该旗三百一十年。
二是科尔沁右翼中旗,首任旗主巴达礼(奎蒙克哈斯塔喇曾孙翁果岱之孙),册封为土谢图亲王,世袭罔替。领地范围:今内蒙古的科尔沁右翼中旗、突泉县以及吉林省通榆县的一部分。从首任旗主巴达礼到末代旗主业喜海顺共传十四世,统治该旗二百八十多年。
三是科尔沁右翼后旗,首任旗主喇嘛什希(奎蒙克哈斯塔喇曾孙),册封为札萨克镇国公,世袭罔替。领地范围:今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东部、扎赉特旗一部分,吉林省的镇赉县以及大安市大部分。从首任旗主喇嘛什希到末任旗主巴彦那木尔共传十四世,统治该旗二百九十余年。
以上六旗的分置是满清王朝为分而治之科尔沁蒙古人而采取的策略,目的是为了便于控制。虽然六旗的旗主都是奎蒙克哈斯塔喇的后裔,有“黄金家族”的共同血缘,身份高贵,地位显赫,但这些王公贵族都需要满清朝廷的册封才能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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