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预期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旗委十一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始终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努力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
旅游业发展速度应略快于阿旗国民经济的总体速度,行业的总体发展水平和投入产出效益要明显高于传统产业。优化产业内部结构,使旅游业走向质量型增长和效益型增长相结合,在规划期内使旅游业真正成为全旗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使阿旗成为赤峰市的旅游强旗。
⑴积极配合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文化大区的战略构思和赤峰市旅游发展总体布局; ⑵以动态发展的观点,进行旅游业旗域内的发展布局,并与社会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相协调; ⑶在保持和增进旅游业发展的同时,满足游客和当地居民的需求; ⑷把旅游业作为带动阿鲁科尔沁旗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开放的重要途径和先导产业,加以拓展和培植,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2、发展思路: 旅游业的发展要以蒙古族历史文化和草原生态作为背景,重点突出蒙元历史文化、阿鲁科尔沁旗民俗风情、草原森林和湖泊生态四个方面旅游。
(二)预期目标
阿鲁科尔沁旗旅游业的发展要以草原历史文化和草原生态为主打品牌,力争使旅游业成为我旗第三产业的龙头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将阿鲁科尔沁旗建设成为集观光、会议、休闲度假、探险科考、修学体验、康体娱乐等多种旅游为一体的区域性旅游热点地区之一。
“十一五”期间,为旅游业基础建设期。旅游产业初具规模,在第三产业中占居主导地位。以重点景区为主,兼及周围相关景区景点,培育其核心目标市场,依据规划,制定相应的具体开发方案,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服务体系等相关配套工作。
(1)基础建设期(2005—2009年) 旅游产业初具规模,在第三产业中占居主导地位。以重点景区为主,兼及周围相关景区景点,培育其核心目标市场,依据规划,制定相应的具体开发方案,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服务体系等相关配套工作。
(2)全面发展期(2010—2015) 保持旅游业在我旗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使其成为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以重点景区为中心,点面结合,实施全方位的开发战略,打造精品,扩大市场。该时期主要加强旅游上层设施建设。
(3)成熟期(2016—2020年) 确立品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管理机制,旅游行政机构应将对旅游市场的监管作为重中之重。该时期主要完善旅游服务体系。使旅游业成为阿鲁科尔沁旗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二、实现“十一五”目标的战略重点和保障措施
(一)战略重点
1、北部草原历史文化与森林生态亚太区组成: 本亚太区以草原历史文化草原民俗风情、草原景观观赏、体验、修学科考旅游项目为主题,以保护、修缮和积极整合开发为主体思路。该亚区共包括一个总接待中心、9个景区(点)组合成四个景区。
①总接待中心 设于查干浩特古城遗址北阿巴嘎罕山南坡脚下,新建较大型综合接待服务区。开发面积约有2平方公里,以北元历史文化为整体背景,突出查干浩特古城面局与建筑风格,浓缩反映本亚区其余景区景点景观特点。接待区内应明确划分不同功能区,如停车场、总接待处、售票处、住宿、餐饮区、汗宫主体工程区、娱乐活动场所、广场、购物中心等等。 ②查干浩特古城遗址旅游景区
A. 查干浩特古城遗址
扩充查干浩特古城遗址开发范围,对古城遗址进行重点围封保护、修缮,以古城遗址历史文化资源为主题,挖掘整合本开发区自然、人文景观资源,开展修学科考和游览观光等旅游项目。开发区域北至阿巴嘎罕山、东至古城遗址东侧草甸5公里处、西至查干浩特嘎查居民区、南至乌兰牧仁河南崖丘陵地段,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加强对区域内自然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对现围封区东、西两侧草场、北面山区和乌兰牧仁河流及南岸丘陵区进行保护。
依据开发区自然、人文资源特征,将景区功能区划分为:一个接待区、一个主体景区、四个支撑景区,并将其中查干浩特古城遗址作为阿鲁科尔沁旗古遗址旅游重点开发项目,同时作为全旗重点开发项目之一进行开发。
接待区(含历史文化旅游亚区中心总接待区)设于查干浩特古城遗址北阿巴嘎罕山南坡脚下;主体景区:查干浩特古城遗址,以古城遗址、两座布哈哈达作为主题资源;四个支持景区:阿巴嘎罕山观光景区,以阿巴嘎罕山敖包、阿巴嘎罕山古庙遗址、阿巴嘎罕山古墓遗址和阿巴嘎罕山主峰及周围山脉景观资源为基础;丘陵地貌自然观光景区,以布哈哈达南脚下乌兰牧仁河流和河岸丘陵地段地貌景观资源为基础;查干浩特民俗观赏景区,以查干浩物嘎查牧民聚居区民俗风情景观资源为基础;游牧生活观赏体验景区,依托古城遗址东面广阔草场及牧房游牧生活景观资源。整体下体现查干浩特古城遗址旅游景区综合旅游功能,建成高档次旅游圣地。
开发区内严禁开垦、擅自兴建建筑和无序开发,对于生态环境脆弱之处,采取种草、植树等绿化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措施。
B. 罕庙
开展观赏、体验、研修蒙古族民间宗教历史文化活动项目。以现有寺庙院墙为中心,拓宽开发区域面积20平方公里,美化周围环境,开发区域内不得有民居,加强寺庙周围治沙工程。修建小型接待区,进一步完善寺庙修缮工程,突出罕庙在该旗寺庙佛事活动中的中心地位,依托佛教文化和康体疗养资源,拓展相关旅游活动项目。
③耶律羽之墓—根培庙旅游景区
A.耶律羽之墓 开发古迹观赏、修学科考、山地康体活动等旅游项目。开发范围以古墓群遗址为中心,包括南、北、东三面环山和西至海哈尔河流彼岸区,总面积75平方公里。以古墓群遗址为核心景区,展示辽代早期历史主题特征,体现古墓遗址旅游价值;将周围山区、草场、树林及河流作为辅助自然景观区,开展相应旅游活动项目。
把开发区接待处设在核心景区西南入口处,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建设;核心景区西侧兴建一座小型博物馆,展示墓葬文物与复制品及辽代早期历史文化相关资料;对核心景区主要古遗址要分片搭建天棚,以保护与挖掘开发。
对开发区进行围封保护与管理,不得开垦、毁林,恢复生态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B.根培庙 开发以参与、观赏、研修蒙古族宗教活动为主,以观赏草原自然景观、体验蒙古族生活习俗、避暑休闲度假等为辅的综合性旅游项目。
景区开发总面积33平方公里,可划分为观赏游览景观区和接待休闲度假区两个功能区,前者以根培庙宗教文化景观为主,以周围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辅,开拓各项旅游活动项目;后者设于根培庙西南面榆树林空地,占地面积控制在90000平方米左右,功能区划明确,小而精,不宜大规模开发。
开发过程中改善交通条件,加强对周围自然环境的保护,逐步修复寺庙原貌。
C.陶海罕山 开展参与蒙古族民间风俗活动和观赏草原景观等旅游项目。整治修缮陶海罕山敖包景观,恢复祭山、祭敖包等蒙古族传统习俗,开展相关民间风俗活动。明确划定景区区域面积,并对其周围自然环境加以保护。
④金界壕—宝迪山旅游景区 A.金界壕 选定巴彦包勒格苏木境内交通方便、遗迹保存较为完事的城段,作为重点游览景点,进一步加强保护、修缮工程,开展观赏、修学科考旅游项目。
B.宝迪山 开发区域包括三座宝迪山及附近吉布图河两岸草场、丘陵地貌景观区,总面积约1万亩。具体开发时,将巴润宝迪山作为核心景区,围绕宝迪山奇特山峰景观,开展观光、古迹探秘、野生动植物观赏和蒙古族民间风俗体验等旅游项目。
⑤百兴图草原观光旅游景区
A.百兴图草原 开发地域范围:以银培山峰、毛勒其拉图山峰、百兴图山峰、八门山峰、阿尔山山峰为中心,向南至现有旅游接待点前方山北侧,往北到百兴图山峰北侧草场,向东、西距现有接待点各扩展一公里,总面积约10平方公里。开展避暑度假、蒙古族风情体验、草原观光、山林观赏、山地康体活动、古迹探秘等旅游活动项目。
B.阿鲁科尔沁旗王府 明确开发范围并进行围封保护,对王府进行修缮和复原;在中大院设置雕塑,以王爷处理政务和生活的场面为主要内容,展现王府当年风采。重建集禧寺,恢复佛事活动。
2、罕山森林生态旅游亚区 本区以森林生态观光旅游项目为开发主题,以保护为主,完善道路交通,加强给排水工程和供电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依据该区旅游资源条件,将其划分为1个综合服务区和4个景区—高格斯台罕山景区、巴岱罕山景区、巴日图牧场景区、古力格尔罕山景区,并把该旅游区作为阿鲁科尔沁旗森林生态旅游重点开发项目,同时作为全旗重点开发项目之一进行开发。
产品开发以森林风光、草原风光、山峰冰谷、山泉江流、蒙古族风情和珍稀动植物观赏为主要特色,融观光度假、休闲健身、风俗体验、科考修学、森林探险等多项旅游活动为一体。
① 总接待中心 设于森林生态旅游区南端,在现有场部附近,开发面积约有153.3平方公里。其主要功能为划助各级路网系统通达各景区点,控制全景区。集管理、餐饮、住宿、购物、娱乐、观光、度假于一体。
② 高格斯台罕山景区 本区距综合服务区北12公里处,开发面积约有67平方公里,在保护和发送整体区域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侧重开发自然景观观赏、民俗活动参与和康体娱乐等项目。
③ 巴岱罕山景区
该区位于距综合服务区东北15公里处,开发面积约有33平方公里,侧重开发原始森林、野生动植物、山峰冰谷和山泉江流等自然景观观赏项目。
④ 巴日图牧场景区
位于距综合服务区西15公里处,开发面积约有33平方公里。以草原风光、蒙古族民俗风情观赏、体验等娱乐活动项目为主。
⑤ 古力格尔罕山景区
古力格尔罕山景区位于距综合服务区西30公里处,面积约有20平方公里,主要开发以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观赏为特色项目。
3、南部观光休闲度假旅游区
该项区由一个总接待中心和七个景点景区组成:
(1)总接待中心
将天山镇作为南部观光休闲度假旅游区总接待中心。
整合天山镇旅游相关的部门,完善服务系统,发挥其枢纽作用,利用其完事的旅游基础设施及软件服务,与其它旅游景区点相配套,提供综合旅游服务。整合综合服务资源,定点引导扶持、规范管理、提高档次,出效益,保质量。从城镇规划建设起,突出阿鲁科尔沁历史文化特色,注重环境保护,力求创造整洁大方、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为阿鲁科尔沁旗旅游业的发展打好基础。加强宾馆、招待所、餐厅、娱乐与购物志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形象。组建旅游接待服务机构(如旅游服务公司或旅行社等)和管理监督机制,积极主动地搞好对外宣传促销和服务接待工作。
(2)七个景点景区
① 阿鲁科尔沁旗博物馆
重新扩建旗博物馆,分别设历史文物展厅、民俗文化展厅、国土资源展厅、爱国主义教育展厅和综合展销厅,合理科学地布局内部设施与结构,并不断充实展示内容。建成能够反映阿鲁科尔沁旗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善的一定会与交流场地。
② 蒙古浩特
对开发区进行围封保护,区内可划分为接待区、娱乐区、那达慕场地、祭祀场所和游览观光区。接待区主要包括接待处、停车场、餐厅、住宿和购物处;娱乐区内设儿童娱乐中心、歌舞影视厅、游戏厅、游泳场和攀岩活动场所等;那达慕场地由主席台(观赏台)、赛马场、搏克表演场、射箭表演场和大型才艺表演场地等组成;祭祀场所设大型的哈布图哈斯尔敖包祭祀场地;浏览观光区保护改造开发区周围自然环境的基础上重点建设小型公园游览区。
具体开发时必须遵循项目开发基本原则,全理划分各个功能区布局,主体建筑与各类开发项目要体现阿鲁科尔沁蒙古族传统历史文化特色。
③“四湖”旅游景区
将哈日朝鲁湖、达拉哈湖、扎嘎斯台湖和乌和日朝鲁湖整合为一体湖泊旅游区,并把该景区作为阿鲁科尔沁旗湖泊生态旅游重点开发项目,同时作为全旗重点开发项目之一进行开发。该景区总接待中心设在达拉哈湖,将哈日朝鲁湖作为重点景区,其余2湖为分流点。
A.哈日朝鲁湖
哈日朝鲁湖以湖泊生态旅游为主题,扩大围封保护面积,重点恢复和改善周围自然生态环境突出湖泊生态景观特色。整个生态区可划分成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并严格按照生态旅游区的要求进行建设和开发。将湖泊西北部鸟群栖息中心地和周围区域分别划为核心区和缓冲区,其余部分可划为试验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进入;试验区内,除了设专门的游览观光设施和建一个小型的渔场以外,原则上不设大型接待设施,尤其在离核心区与缓冲区2公里处以内不得建任何接待设施和娱乐场所。新建和发送景区交通、通讯、电力及区内游览线路等基础设施,尽快起到景区旅游开发。
B.达拉哈湖
根据达拉哈湖旅游资源特点,依托其地理、交通、通讯优势及原开发基础,将“四湖”旅游景区总接待中心设于此,开展水上游乐和休闲度假项目。
在湖泊西面距湖区200米处新建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接待处,作为“四湖”旅游景区总接待中心,拆除现有接待点。接待中心集餐饮娱乐、休闲度假和购物观光为一体,主体建筑应突出蒙古族传统建筑风格。具体开发时必须科学合理地作好规划并严格按旅游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去建造。接待中心交通、通讯和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到位。
配备水上各项娱乐活动设施设备,开展观赏、划船、垂钓和游泳等各项游乐活动项目。
C.扎嘎斯台湖
根据该湖旅游资源特点和开发条件主要以渔业生产观光旅游为特色,开发水上小型娱乐活动和渔民服务接待项目。
D.乌和日朝鲁湖
根据该项湖旅游资源特点和开发条件,主要开发水上娱乐活动和小型的服务接待项目。
④巴拉奇如德庙佛教文化旅游景区
A.巴拉奇如德庙
巴拉奇如德庙在阿鲁科尔沁旗佛教寺庙史上占有重要历史地位,建筑规模和目前保存善最为完整,具有旅游开发优越条件。将其作为阿鲁科尔沁旗佛教寺庙文化旅游重点开发项目,同时作为全旗重点开发项目这一进行开发。
根据寺庙原占地面积和拟扩建项目,明确划定开发区域,并将开发区内现有建筑设施全部搬迁,整治美化周围环境发送基础设施。
修缮恢复寺庙原貌,恢复寺庙佛事活动,增设相关旅游接待服务设施。
突出巴拉奇如德庙独特的佛教寺庙历史文化特点,开展参观游览、体验、研修等旅游活动项目活动。
B.宝力格湖
在宝力格湖设小规模的接待与娱乐设施,开展水上娱乐、观赏等旅游活动。
⑤巴彦花休闲度假旅游景区
A.巴彦花水库
巴彦花水库应以水上娱乐为主题,以休闲、度假为主要内容,开发多项旅游活动,作为巴彦花休闲度假旅游景区的主要活动区。明确划定开发区域,并对其进行围封,加强周边环境保护与建设。景区内划分出不同的功能区域,并按照各自的要求进行相关的设施改造与建设。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交通、通讯和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内具体开展划船、划水、垂钓、登山、攀岩、观赏自然风光等休闲度假旅游活动项目。
B.宝山壁画墓
对开发区进行围封,并竭力保护、开发、修缮旅游资源,开展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以宝山壁画墓现有资源为基础,围绕辽代契丹历史文化开展观赏、研修、科考等旅游活动项目及相关旅游活动。
⑥ 昆都镇—阿日宝力格湖草原风光旅游景区
A.赛罕塔拉草原
明确划定旅游开发区范围,加强保护周围自然环境建设和完善交通、通讯、水电及小规模的接待点设施,整合周围牧户,着重开展观赏草原美景、体验蒙古民族风情和参与植树造林公益活动等旅游项目。
B.阿日宝力格湖
保护阿日宝力格湖区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开展小型的接待基础设施,开展水上娱乐、观光自然风景等相关旅游活动项目,并将其作为巴彦花水库巴彦花休闲度假旅游景区的补充游览观光点。
⑦ 科尔沁油田旅游景区
保障油田正常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旅游区内设小型的接待站,并将其与油田、草原景观区分开,保护注客安全措施,开展草原风情观光和油田工业景观游览等旅游活动项目。
根据各景区资源状况和开发条件,“十一五”期间,以北部“草原历史文化亚区”中重点开发根培庙和百兴图;南部旅游区中将蒙古浩特、哈日朝鲁湖、达拉哈、巴拉奇如德庙、巴彦花水库作为重点开发项目。同时,启动查干浩特古城遗址和罕山森林两大项目,开展基础建设。
(二)保障措施
(1)加强对旅游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旅游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确保旅游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2)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旅游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落实各项支持旅游事业的税费优惠政策,为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
(3)搞好全旗旅游业发展的整体布局和规划,确定重点的景区建设、旅游乡镇、旅游线路,加大对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打造硬环境。
(4)加快旅游业的产业化进程,将其同其它基础产业的发展规划相协调、相联系。加大旅游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利用旅游业提高本地农副产品的知名度和价值。
(5)加强旅游队伍建设,为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规划期内旅游业发展指标
(2005—2020年)
|
2010
|
2015
|
2020
|
|
乐
观
|
客流量(万人)
|
20
|
196.9
|
676.5
|
年均增长速度
|
40%
|
58%
|
28%
|
|
人均旅游花费
|
400
|
954.5
|
2004.8
|
|
年均增长速度
|
14%
|
19%
|
16%
|
|
旅游收入(万元)
|
8000
|
187941.1
|
1356247
|
|
一
般
|
客流量(万人)
|
15
|
99.5
|
369.4
|
年均增长速度
|
40%
|
46%
|
30%
|
|
人均旅游花费
|
300
|
630.1
|
1267.4
|
|
年均增长速度
|
12%
|
16%
|
15%
|
|
旅游收入(万元)
|
4500
|
62695.0
|
468177.6
|
|
保
守
|
客流量(万人)
|
8.5
|
38.1
|
152.7
|
年均增长速度
|
30%
|
35%
|
32%
|
|
人均旅游花费
|
200
|
402.3
|
741.2
|
|
年均增长速度
|
10%
|
15%
|
13%
|
|
旅游收入(万元)
|
1700
|
15327.6
|
113181.2
|